差点把写 blog 忘记了。
已经连续在图书馆到午夜三天了,还是四天来着。果然还是适合学习的,至少有暖气。图书馆呆的久了有人就逐渐是熟面孔了。今天的豆瓣电台一直是大陆民谣和大陆摇滚,听得我好不 High。
地铁上在读 Amartya Sen 的《Identity and Violence》,感觉老爷子是不是年龄大了,说话极为罗嗦,有点看不下去。换成 Central Line 之后在车上的时间只有十五分钟,有时候听者音乐发呆就过去了,不比以前 District Line,可以看完一章书。今早做梦梦到女性朋友在身边两腿被车辗断,我大喊报警,但不知道是999,119,还是911。十分痛苦,十分邪门。
昨晚晚上11点多到家,饿得不行,买到 KFC 加大餐,回去后又借到了 Lu 的电脑可以看《The Big Bang Theory》。喝着可乐咬着鸡翅,边看边乐,感觉幸福到了极点。
昨天把研究生申请赶在期限之前交了,放下了一个大石头。虽然不指望能进,但仍然对于第三个 referee 的高效喜出望外。于是本来是庆祝夜。结果没有电脑来杀时间,只能从 iPod Touch 上看记录片和 youtube,好不憋气。而且发现芝士蛋糕吃到第五六个的时候已经没什么味道了。
早上起得早,然后到 ULU 游泳。几个本地小猛女不间断十个来回,搞得我缩在角落不好意思,用人家两倍的时间游了十个来回。游泳回来路上对于英国社会有两个新发现:第一个是英国唯一的非游行公共集会就是频繁的火灾警报响。今早伦敦大学火灾警报,尽管没火,所有人都得出来,一个大图书馆 N 个办公楼的人全部挤在人行道上,甚是壮观。第二个观察是在 pub 吃早饭,几个老太太弯着腰颤颤巍巍地挪动,每人手里却稳稳地端着一杯将要溢出来的啤酒。于是感叹英国人多年训练有素,人再老再哆嗦,拿酒的手臂一定都得稳如磐石。
2009年的新年 Resolution 是每天拍一张照片。一年下来完成度是212张,58%,尚未及格,不过已经超过了我的预期。2010年本来想不到要做什么,今天想到了,就是一周写至少三篇流水账。52 x 3=165。现在是新年第一篇。慢慢找感觉。
Caution: This blog is going to get more and more boring.
今天是没有电脑第一天,昨天 MBP 拿去修,换主板说是要两到三周,看着信封里面一叠免费维修单,不知道应该为我还是为苹果感到悲哀。早上天气好的要命,Chris Moyles 的 twitter 说一觉睡到盛夏。吃了 beans on toast 然后到学校看 public economics。福克斯回来了赶紧迫不及待地聊了一阵子。跟 Jason 和 Raghav 吃了顿星巴克 panini,暖的只穿了一个 thermal 和外套。然后跟 L 讨论了给女儿照照片的问题。晚上再学习。
我以前是不是这么写日记的来着?下次要加自己的感想。

回到伦敦是前天清晨。天空依然惨白,地铁上熟悉的报站让我觉得这里的生活仿佛并没有被两个多月的假期切断过。细节的变化提醒我离开的两个月,包括 Dixons 新的 cheeky 的广告。翻着 Camus 的《The Outsider》,断断续续看了很久,生怕主人公的消沉侵蚀我残留的 posititivity。
回到学校变得迅速麻痹了,异常兴奋的兜售社团了一天。在 Paddington 站看完了《The Outsider》,结尾反而畅快光明了。然后回家睡觉。

暑假快逛完了。在伦敦逛了两个月,回来到兰州逛了二十天,期间去了冶力关、青海湖和塔尔寺,周二去福建逛,然后去香港逛,然后回英。这两年一直在逛,从更新频繁度就可一看出来。好,不发牢骚。
在兰州见了很多以前的朋友,抒发了一下友谊,在避风港待的不愿意出来,上次去是三年前。没啥说的了。

昨天在舒克的鼓动下试了一次性照相机,花费巨大。相机4.99磅,拿去底扫是7.99磅,最后出片仅14张,算下来一张成本超过10块人民币,要死。不过效果还是很喜欢,要去买个胶片机。